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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设置

信访局

主要负责人

    邓洪波   局长

    李  辉  党组成员、副局长

    赵  欢  党组成员、 纪检组长

联系人

    谢  翠  联系电话:8720656,传真:8729926

职能职责

    贯彻党的群众路线,集中反映社情民意,全力维护群众利益,积极化解各类矛盾,指导全区群众工作,协调处理群众的信访问题。

    (一)受理、交办、转送信访人提出的信访事项;

    (二)承办上级和本级人民政府交由处理的信访事项;

    (三)协调处理重要信访事项;

    (四)督促检查信访事项的处理;

    (五)研究、分析信访情况,开展调查研究,及时向本级人民政府提出完善政策和改进工作的建议;

    (六)对本级人民政府其他工作部门和下级人民政府信访工作机构的信访工作进行指导;

内设机构(2个)

    办公室,联系电话8720717

    负责文电、会务、机要、档案、财务、后勤保障等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区处理信访突出问题及涉访群体性事件联席会议办公室的日常工作;承担信息、应急、保密、人事、资产管理、政务公开、教育培训、行政效能、对外交流接待等工作;承担局机关信访信息系统日常维护工作,指导全区信访信息系统建设。

    接访室(接访、办信、督察、复查复核),联系电话:8729926

    接访

    负责接待到区的群众来访;承担区工委、管委会领导接待来访群众和领导批示件信访事项的协调服务工作;反映群众来访中的重要信息;转送、交办、督办来访事项;检查指导区部门单位群众来访接待工作。

    办信

    负责转送、交办、督办区内外群众通过信访渠道给区工委、管委会及主要领导同志来信来电;承办上级信访局交办的信访事项;负责群众来信来访数据统计、网上信访及其重要信息的汇总、分析、呈报和通报工作;检查指导区部门单位来信办理工作。

    督查

    督查督办上级有关部门向区工委、管委交办和区工委、管委会领导同志批示交办和包案督办的信访事项;承担区处理信访突出问题及涉访群体性事件联席会议办公室的有关工作;拟订对区部门单位改进工作、完善政策和信访工作责任追究的建议;检查指导区部门单位信访督查工作。

    复查复核

    承担区信访事项复查复核委员会日常工作;督促落实复查复核委员会决定的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