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负责人
张 敏 法制办副主任
联系人
曹 珊 联系电话:8720845,传真:8720845
职能职责
主要负责工委、管委会规范性文件审查和法制工作宣传推广;负责各类诉讼案件承办和服务工作;负责依法行政等法制工作的组织实施及监督检查;做好法制办日常事务管理工作。
内设机构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