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负责人
刘昱 |
处工委书记 |
张华 |
处工委副书记、管理处主任 |
姚癸 |
处工委副书记 |
高峰 |
处工委委员、人大工委主任 |
王瑛 |
处工委委员、管理处副主任 |
周红云 |
处工委委员 |
张超良 |
处工委委员、组织委员 |
戴兵 |
处工委委员、管理处副主任 |
姚时立 |
处工委委员 |
朱萌 |
处工委委员、宣传委员 |
方朝龙 |
处工委委员、纪工委书记 |
联系人
李群,联系电话:8180068,传真:8180068
职能职责
1、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贯彻执行上级指示精神。
2、抓好本处 党建工作、群团工作、精神文明建设工作、新闻宣传工作;监督、教育、培训和管理本单位党员干部;
3、制定和组织实施经济、社会发展计划,组织指导各业生产,协调好本处与外地区的经济交流与合作,抓好招商引资,组织经济运行,促进经济发展。
4、组织实施村镇建设规划,服务重点工程建设,地方道路建设及公共设施,水利设施的管理,负责土地、林木、水等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的保护,做好护林防火工作。
5、负责本区域内的民政、卫生和计划生育、文化教育、体育等社会公益事业的综合性工作,维护一切经济单位和个人的正当经济权益,调解和处理民事纠纷,打击刑事犯罪维护社会稳定。
6、按计划组织本级财政收入和地方税的征收,不断培植税源,管好财政资金,增强财政实力。
7、完成上级党委政府交办的其它事项。
内设机构(19个)
党政办、纪检监察、督查室、财政所、农办、卫计办、综治办、应急管理办、征拆安置办、民政办、城管办、组委办、退役军人服务站、劳动保障站、文化站、工会、妇联、核算中心、联校